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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先行调解制度的几个问题--以《民事诉讼法》122条为切入点

     

摘要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122条新增先行调解制度,贯彻了将立法与司法中的“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诉讼全过程,但该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不足。先行调解定性为当事人起诉之后,法院立案之前的诉前调解;先行调解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愿和处分权;完善先行调解的相关程序,明确调解范围、主体、期限及调解的后续程序;最后,明确诉调对接的立法与实现调审分离,实现先行调解与起诉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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