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制与社会 >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法律思考

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法律思考

     

摘要

近些年,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问题食品”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甚至社会大众的财产权益和人身安全.为此,国家在2015年修订了《食品安全法》,其中第148条第2款再次明确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虽然该条款加大了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治力度,但也存在着主张权利的主体范围不清、赔偿金数额计算标准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对新《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具体内容加以研究,以指出我国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