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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的美国故事--络德睦《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法》述评

     

摘要

络德睦(Teemu Ruskola)的《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法》(Legal Orientalism:China,The United States,and Modern Law)运用实践理论从现代法全球史视野下的中美关系史出发呈现了法律东方主义的双刃剑性质,其一方面挑战了中国法的传统根基,另一方面扰乱了美国法的既有秩序。基于中国法存在与否完全取决于观察者对于法律的界定,络德睦始终将思考重点放在如何最大限度地消解与最低限度地控制不可避免的法律东方主义,防止其加剧矛盾或者造成南辕北辙的效果。然而,这种叙事本身亦属于法律东方主义的范畴,因为络德睦所讲述的只是另一个版本的中国法律史的美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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