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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方法、材料和细节——以清代州县审断问题研究为例

         

摘要

cqvip:滋贺秀三和黄宗智教授围绕清代州县审断问题所引发的学术讨论,[2]打破了中国法律史学界的研究格局,这不仅反映在研究方法上,也反映在问题意识上。以前的中国法律史研究侧重通史,现已逐渐开始向“具体问题”转移;在研究材料方面,也逐渐从以典章转向档案材料为基础;在表述层面,以一定的理论基础展开的宏大叙事研究,也逐渐让位于“把事情说清楚”的具体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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