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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批改有效性探略

         

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对学生作文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口头的;可以用等第表示。也可以用评语表示:还可以综合采用多种形式评价。”纵观课标所阐述的要求可以看到这种评价标准的转化.更加体现了对学生的人文关怀。然而,我们在实际作文批改中往往是刚性十足.或是全盘否定.或是盖棺定论,缺乏色彩.往往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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