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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技术合同违约责任利弊谈

     

摘要

正 技术合同属于广义的民事合同范畴,因而技术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必然要遵循民法当事人所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是,技术合同主体、客体及内容上的特殊性又决定了技术合同违约责任自身的特点,即技术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一种有限责任,约定责任;是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补充,实行过错推定的责任。一、技术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一种约定责任“技术合同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技术合同的约定责任区别于经济合同的法定责任。“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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