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学 >陈某的行为宜定受贿罪

陈某的行为宜定受贿罪

     

摘要

正 根据《法学》去年十二期案情介绍对此案定性有四种意见,我认为第一种较妥。因为受贿罪的特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这里“利用职务”包含两种情况:其一是虽利用职务,但行为尚未违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