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兰州学刊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评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评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

     

摘要

本文认为,消极自由并不具有终极的价值,它应当被视作是积极自由得以实现的手段.消极自由的范围是由积极自由来决定的.伯林的多元主义也并不能作为消极自由的理论基础,因为多元主义包容了非自由的价值观念,而且,积极自由与一元论、极权主义并无逻辑上的必然联系.本文的最后结论是,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之间并不能割裂开来,它们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