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系统地分析了霍布斯哲学理论中数学概念“相等”以及实践哲学概念“平等”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指明了两者的相关性。霍布斯在两种意义上使用“相等”概念:该概念的一般用法是意指具有量的规定性的不同对象在量上的同一关系;其特殊用法是意指缺乏量的规定性的不同对象(比如几何点与几何点、瞬时与瞬时)的不可公度性的事实。霍布斯在两种意义上使用“平等”概念:自然平等意指自然人由于无法确定测度彼此的未来行动,从而引起的不安全感或在行动上不确定的心理状态;政治平等则意指国家成员的行动品质和行动与国家法相符合的特征。这样,霍布斯实践哲学中的“政治平等”与“自然平等”概念可以看作是其数学中“相等”概念两种用法的延伸;只是在其实践哲学中,待比较的对象不是量,而是行动者的行为;充当公度的不是数学单位,而是国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