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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使社会用字规范化,杜绝不规范字的出现,邢台市语委实行书写牌匾、广告许可证制度。凡书写牌匾、广告者,必须到市语委办公室进行登记。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书写牌匾、广告许可证”。无证书写者,视为非法书写,一经发现,按照省、市语委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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