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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执法与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摘要

cqvip:近年来,我国各地海洋经济迅猛发展,但随之带来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承载力迫在眉睫。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公布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生态环境部,将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在生态环境部职责范围内。机构改革后,作为承接更多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在后续的海洋环境执法中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执法专业性不足、执法权力边界不清、监管职责不明等,而且在执法实践中必然会遇到海洋环境污染事件损害公共利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仅仅依靠行政处罚不能使得受侵害的公益得到保护,这些都不利于海洋环境的保护。然而遗憾的是,目前尚未有学者对新时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海洋环境执法问题以及其能否提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问题进行研究,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提出几点看法,以期抛砖引玉,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解决执法问题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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