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试论行政协议司法审查中的举证责任

试论行政协议司法审查中的举证责任

         

摘要

对行政协议的行政性进行审查既是新司法解释适用的先决条件,也是行政协议司法审查的重要标准.目前行政合同的司法审查存在审查步骤不清、依据不明等诸多障碍,虽然最高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①已出台完善,但依然对举证责任分配不清、立法不切实际的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因而,要明晰问题产生的源头,就要通过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和合约性审查三个层面进行类型化操作,填充实质举证责任,细化其思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