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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赫“六法论”之“气韵生动”探究

     

摘要

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化艺术呈现出空前繁荣活跃的局面,谢赫《古画品录》所提出的品画艺术标准“六法论”,即“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像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以谢赫的观点来看,画作不仅需要表现外在的形和色,更需要注意表现内在的性格特征和精神气质,只有这样,画面才会有生动感人的艺术魅力.所以,“气韵生动”实为六法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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