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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对西南民族地区的法律控制

     

摘要

北宋在羁縻政策的指引下对西南民族地区进行了积极的法律控制.这种法律控制以皇帝诏敕为法律形式,以抚恤和限制西南少数民族为主要内容.其中,抚恤包括赐田、减免税赋等经济优待和授官任用的政治笼络,而限制则以人身控制为重心.北宋对西南民族地区抚制相结合的法律控制展示出宋代富有特色的民族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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