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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致仕”成制于西汉的社会条件分析

         

摘要

“致仕”又叫引退,乞骸骨,乞归等,即我国古代官吏的退休制度.《春秋公羊传·宣公元年》载有“退而致仕”;《礼记·曲礼》亦云“大夫七十而致事”.这里的“致事”或“致仕”,意即向朝廷交还官职,离职还禄.我国的官吏致仕现象最早起源于商代,《尚书》中说伊尹“复政厥”后,“将告归”,这是最早见诸文字的记录.到周朝,“致仕”渐趋普遍.但这都是官吏主动请求,还未形成制度.进入封建社会后,奴隶社会建立的父死子承,世代相袭的世卿世禄官僚制度,随着春秋末年“礼崩乐坏”和井田制、宗法制的瓦解而遭到比较彻底的打击,“因能而授官”的封建官僚制度一步步确立起来,作为配套措施的官吏“致性”制度也随之出现,至西汉时,始成定制.西汉的致仕制度相当完备,它对官吏退休的年龄、身体条件、以及退休后的待遇等都有详尽的规定.主要内容大致有三点:一、官吏年七十,耳不聪,腿脚不灵,就得致仕;二、官吏致仕后,朝廷诏其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三、指出官吏致仕,是避贤让能,为国为君.官吏致仕形成制度是继封建官僚制度确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它的出现,是对奴隶制世袭遗风又一次彻底的荡涤和冲击.对加快封建官吏的新陈代谢,提高官吏办事效率有积极作用,于后世官制影响亦非常深远.在当时世袭遗风影响还相当严重、封建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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