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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卿七律的诗史定位及其诗学依据

     

摘要

刘长卿的七律因“工于铸意”、“巧而伤雅”而被明清诗论“列入中唐”,这一定位主要基于尊尚盛唐气格的审美取向.刘长卿和杜甫都处于盛唐七律已经成熟、但尚未形成独特体式优势的特定阶段,都具有进一步发掘七律表现潜力的自觉意识.与杜甫的“变格”不同,他在基本保持盛唐七律“正宗”风韵的基础上,开拓了七律营造意境的空间;同时突破早期七律程式的局限,探索了按抒情逻辑自由安排结构以及处理情景关系的多种手法,既将古诗曲折尽情的功能引入七律,大大拓展了七律抒情的容量和深度,又以其深沉蕴藉的艺术特色,为七律增添了一种区别于五律和七古的表现感觉.因此,为刘长卿的七律在诗史上定位,应当摆脱初盛、中晚之争的偏见,以其在体式发展上的贡献作为评价的诗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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