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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下的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监管

     

摘要

我国<反垄断法>以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规定将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纳入其规制范围.然而基于经济缘由的分析,我国公用企业具有区别于其他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的特殊性.因而,必须从反垄断法规制的角度出发,在法律适用、监管机构等方面予以特殊考虑,并从具体操作层面出发,采用有针对性的对策,确保"纸面上的法律"落实到实践中去,使公用企业垄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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