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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中'入户目的非法性'的要求应当取消

     

摘要

为了消除对"入户抢劫"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弊端,司法实践选择了以"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对其进行限定的做法,即只有在行为人事先具有"侵害户内人员的人身、财产目的"时,才能被认定为"入户抢劫"。但是,这种做法不仅难以实现其初衷,反而会引起入户认定上的主观化、难以对入户抢劫进行全面评价的问题。因此,与其以"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要件来限制"入户抢劫"的适用范围,倒不如结合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来限制入户抢劫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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