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变革、继承与法的演进:对“古代法律儒家化”的法文化考察

变革、继承与法的演进:对“古代法律儒家化”的法文化考察

     

摘要

上世纪40年代,瞿同祖先生系统提出“中国法律儒家化”命题,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极大影响.70年代后,由于秦简、汉简等新史料的出现,学术界对该命题的某些具体观点提出不同见解.伦理主义和混合法是中华法系的两大基本特征并且始终一以贯之.先秦儒家的法律思想是对古代法律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战国秦代的法家集团,在清算宗法贵族制度推行“集权法治”的同时,完成了局部的“纳礼入律”.西汉以后,随着集权政治的巩固特别是儒学被奉为正宗学术,古代法律开始儒家化进程,这一进程是全方位的.在学术思想上表现为政治法律思想的儒法一统化;在司法职业训练上表现为儒学律学化或律学经学化;在刑事立法上表现为宗法礼制的逐渐成文法化;在法律样式上表现为儒家提倡的混合法理论逐渐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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