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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西之间:法律本土化的若干思考

         

摘要

正义有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分,相应地,法律兼有规范性和权威性特征。法律作为一门地方性知识,其发展取决于本国的社会变迁。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从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由专制集权向民主集中制发展的近代转型,传统文化虽饱受西方侵蚀,但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近来还有逆势而上之趋势。由于有保障人民财富共享的公有制为经济基础、避免专制兼顾效率的民主集中制为政治保障,法律文化得以中西合璧:传统道德的实质理性与法律至上的程序理性相结合,构成了"以和为贵"的当代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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