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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熙载的《艺概》及其辩证审美观

         

摘要

正 刘熙载的艺术辩证法思想集中在他的《艺概》一书中。《艺概》共分《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等六个部分,除《经义概》是讲八股文之外,其它都是讲文学艺术方面的问题的。这部《艺概》的突出特点,是对艺术创作中一系列辩证关系的探讨,比起前人来更为自觉、深刻和全面。他从解剖各种艺术的具体实践出发,概括出一百多个对立统一的美学范畴,意在运用两物相对待的矛盾法则来揭示艺术美的构成和创造规律。可以说,矛盾法则是贯穿《艺概》全书的中心思想,也是刘熙载审美方法体系的核心。两物相对待的矛盾法则,最早出现在先秦哲学中,例如《艺概》中所引用的“物相杂故曰文”和“物一无文”,出自《易传》和《国语》,是古代哲学关于事物内都矛盾法则的通俗概括,体现着客观事物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辩证统一关系。刘熙载把这个思想运用于艺术创造的审美领域,形成了一个“两物相对待故有文,若相离去便不成文”的辩证的审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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