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死者生前债务承担

     

摘要

死者生前债务经继承后由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属于一种法定的债务承担,此后,第三人作为承担人与债权人或继承人才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取代继承人成新的债务人,从性质上说,该债务承担合同应为无因合同,但作为合同本身仍应受合同行为之约束,债务承担通过债权人,第三人与债务人,第三人合同两种方式完成,均会因此在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间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