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律适用 >二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如何引用实体法程序法之我见

二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如何引用实体法程序法之我见

     

摘要

正 最近,笔者翻阅了一些法院制作的二审民事(包括经济案件,下同)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发现这些司法文书在引用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维持原判的判决书,只引用程序法,未引用实体法;改判的判决书,只引用实体法,未引用程序法;发回重审或准予撤回上诉的裁定书,未引用相应的程序法,甚至引用了实体法;调解书未引用法律条文。另外,还发现有的司法文书,只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