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治理开始了城市治理法治化的结构性转型,这给城市发展带来了许多积极变化.但也应该看到,城市治理法治化还存在诸多障碍,主要表现在: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基本理念尚未确立、基本制度尚不健全,城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存在治理能力碎片化现象.要破除城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就必须实施三大法治规则:在价值规则方面,应坚守城市治理法治化的核心价值,即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基本目标是"好政府,好社会",基本理念是"全面治理,服务为主",基本主体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基本形式是"硬法为主,软法为辅";在制度规则方面,应完善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制度体系,即重视城市治理的顶层制度,完善监督制约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城管"制度;在实践规则方面,应形成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合力,即公权力之间要形成制度合力,激活并扩张现有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内容,建立公民守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