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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家庭教育的私人性与公共性

     

摘要

“家国天下”的文化格局决定了我国家庭教育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但这种公共性不是一贯的。家庭教育公共性的标识在于其内容和目的。通过历史梳理,魏晋南北朝时期,家庭教育的内容和目的都有较强的私人性偏向;宋至清中期,家庭教育在内容上具有一定公共性偏向,在目的上兼具私人性和公共性;晚清至民国,家庭教育在内容上有明显的私人性偏向,在目的上则游离于公共性和私人性。家庭教育的私人性或公共性偏向,主要原因在于学校教育制度是否是社会流动的重要途径,以及家国关系是否和谐同构。社会支持应当从内容和目的上提升家庭教育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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