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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欧洲大学“学者社团”之法理解析

     

摘要

大学起源于中世纪欧洲.起源时,其法律名称是“学者社团”.中世纪大学是学者的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和自治权.与其他社团如教会、城市和行会等相比较,中世纪大学具有成员是学者、目的是探索高深学问、内部构造是“联邦制”等特征.中世纪大学的法律地位与我国大学的法律地位不具有可比性.我国现行法律上与其最近似的是“社会团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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