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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村并组背景下村民小组长的治理逻辑——以重庆市蔺市镇L社区村民小组长为例

     

摘要

税费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将乡村基层组织和农民双双从集体中解放出来,改变了乡村社会的基本格局.合村并组作为税费改革的"衍生政策",给乡村自治体系和治理单位带来重大影响.村民小组作为乡村基层治理体系中的最基本单元和政权肌体的最小细胞,成为连接家庭单元和行政单元的重要认同单位和治理单元.村民小组长作为一个独立的治理主体,获得村委会和村民默许的权力,在乡村治理体系中,作为"代理人"和"当家人"跟村委会和村民进行互动,具有一定的权力空间和寻租的可能.在这个意义上,村民小组不是处在乡村基层治理体系的静态空间结构之中,而是处在与村委会和村民的动态互动关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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