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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法学教育中的'海派'与'京派'

         

摘要

近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以上海与北京最为突出.两地都拥有雄厚的法学院校群体,但在教学阵容、教育内容及法律与商业的融合方面,展现出了极大的差异性,形成了"海派"与"京派"之分.当时法学院校的办学自主权以及上海与北京两地法制文化的不同,促使两地形成各具特色的法学教育风格.这些不同丰富了近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内容,也为当下法学教育的建设提供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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