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韵生动与中国艺术精神

         

摘要

气韵生动在中国南朝时期画家谢赫提出的绘画"六法论"中位居首位,千余年来被尊为中国绘画的最高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绘画所表现出的一种艺术效果,即一种独特的气势和韵味。在中国绘画以人物画为主的时期,气韵生动作为一种人伦鉴识,指的是画中人物的风姿神貌。当中国绘画转向以山水画为主之后,气韵生动指的是画中所表现出的自然山水的气势和神韵。气韵生动是绘画主体与自然客体相融合的产物,是画家师法自然,从自然中"取势",将大自然客体气韵化为个人主体气韵,以达到天人合一的结果。气韵生动不仅是中国绘画的最高原则,而且广泛存在于中国各类艺术中,是中国艺术的普遍原则。由天人合一而产生的气韵生动是中国艺术精神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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