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法解散浅探

     

摘要

公司司法解散作为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对此做出不同回应.其理论基石是公司契约理论和股东利益落空理论,在司法权介入公司内部时,应注意处理好适度干预与公司自治下的商业判断,尊重公司和股东自治,妥善处理司法解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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