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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效制度存废论——兼评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的缺失与构建

     

摘要

大陆法系诸国普遍承认的取得时效制度除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中昙花一现外,只有在学说著作和学者建议稿中方可觅其踪影;刚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取得时效制度亦没有作出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本土化的艰难过程,表明了立法者对其价值功能和立法技术的存疑和困惑.从整体上看.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利大于弊,应在物权立法中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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