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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廉政文化价值理念的重塑

     

摘要

廉有两层含义,一则为廉洁,一则为价钱低、便宜。因此,廉政当有两层含义,一则为廉洁,政府及公务人员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现象绝少发生,这是廉政最低层面的要求,也可说是禁止性要求;一则为廉价,即政府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低成本,高效能,这是廉政最高层面的要求,也可说是理想性要求。达到这两个层面的要求才是真正的廉政。廉政文化建设中价值理念的重塑,应当围绕两个层面的廉政要求展开,并且应该从不同的视角进行多维分析。一、制度视角下廉政文化价值理念的重塑价值理念作为文化的核心内容,也存在并体现于各种制度中。廉政文化,因其所涉及到的主体———政府和行政,与制度的联系广泛而紧密,因而它跟别种文化相比,在制度中会体现得更充分、更直接。各种制度的形成,都要在某种价值理念的观照下才能形成。制度是由政府根据一定的条件、原理、原则,在各个行为体之间建立起某种权威制约的关系结构。制度的形成,往往体现着制定者的某种价值取向。制度设计者如同工程师一样在种种设计标准和价值理念中进行分析和比较,形成多种价值理念混合的制度。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也是一种生产力,通过对制度各组成要素的设计安排,亦可达到预期目的。在制度设计中确保理念的张扬,而这种理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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