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我国刑法学中的几对基础性概念

论我国刑法学中的几对基础性概念

     

摘要

刑法首先是行为规范,其次才是裁判规范.纯粹的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都无法说明我国刑法的基本性质,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考虑,才符合我国刑法的基本立场.法益侵害说存在缺陷,应同时考虑规范违反说才能正确解释刑法规范的性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