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唐律对孝德培养的法律化

论唐律对孝德培养的法律化

     

摘要

唐律的孝德培养机制体现为“家国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特点.首先,是由“国法”为“家庭”规定了“服从”的价值导向以及“同居共财”的“大家庭”的生活环境;其次,是“家庭功能”的发挥;在“服从”的价值导向以及传统“礼俗”文化的双重作用下,通过“大家庭”特有的生活环境机制实现对“顺从”习惯的养成;最后,当父祖离世时,“国法”再次介入“家庭”,为子孙规定了“过渡期”的家庭生活环境及相应的行为原则.唐律以“同居共财”的“大家庭”为基础,以“服从”为价值导向,围绕“大家庭”这个媒介为子孙的成长设置了一系列的有针对性的生活环境条件,最终实现了以“顺德”为核心的“孝德”的培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