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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裁决的评价

     

摘要

中国对南海的岛屿和其他海洋地物主张“历史性权利”.菲律宾质疑这些主张, 理由是它们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符.为寻求达到这一效果的宣告性判决,菲 律宾依照《公约》附件七提起仲裁.中国拒绝了仲裁程序,部分是因为其2006年的声明已 将所有这类争端都从《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中排除.通过检验最近仲裁庭作出的接 受对菲律宾所提部分诉求的管辖的裁判,可以看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于主权问题 和相关的重叠海洋权益的问题的裁定并没太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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