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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适用及其完善

             

摘要

2002年陕西董伟"枪下留人"案以来,四年间,社会各界吁请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近期曝光的河北聂树斌"冤杀"案、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河南胥敬祥"抢劫"冤案,再一次将死刑复核权的收回问题推向高潮.死刑复核权应该上收最高人民法院,已成社会共识,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极为重视,专门成立班子论证,并已取得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有消息透露,"如果正常,最高法院将在2006年收回死刑复核权".但死刑复核权如何实现上收,复核程序又该如何完善,一时成为中国法律实务理论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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