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贯彻“四法”看教育,我院办学创规模

贯彻“四法”看教育,我院办学创规模

         

摘要

我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以及《监狱法》均在今年生效施行。“四法”的制定是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又一重要标志;“四法”的实施是我国政法队伍建设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保障。首都广大政法干警无不欢欣鼓舞,群情振奋!大家感到既是巨大动力,又是压力,只有尽快继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水平,学历水平,才能符合法律要求,适应国家需要。因为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都明确规定了法官、检察官、各级警官任职的学历条件是必须具备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资格。建立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