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保定学院学报》 >检察机关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研究

检察机关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研究

         

摘要

诉前程序作为检察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履职的法定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阶段,尽管我国已经在规则层面针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行了一定设置,但具体规则的过于空泛导致检察机关在诉前程序履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致使诉前程序的实际效果不甚理想.鉴于此,应当从改进我国检察机关督促起诉的具体方式、拓展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方式以及强化检察机关的诉前调查取证权等方面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进行深入研商,针对性地解决检察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面临的难题,进而优化检察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的定位与职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