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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控制政治冲突的职能

         

摘要

一、法控制阶级冲突的职能 法的这个职能须从国家谈起。国家的政治职能一般都以《国家与革命》为据据,认为国家的政治职能只是镇压。但这种说法却忽略了列宁在同一书中引用恩格斯原话而表达的另一意思:“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国家为了使“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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