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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宗教文明在构建和谐社会及其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特殊作用

             

摘要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是拥有世界上相当人口的一种信仰,是一种世界观,也是一种多要素、多层次、多功能经久而普遍的社会历史现象,它将长期影响到人类的社会生活。宗教有成文的经典和系统的教规教义,如基督教的《圣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佛教的《大藏经》、道教的《大明教藏经》。本文所阐述的“宗教文明”主要是指宗教教规教义中有利于唤醒人们弃恶扬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部分。在我国,佛教己有2000年左右的历史,道教有1700年的历史,伊斯兰教有1300多年的历史,天主教和基督教主要是在鸦片战争之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存在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并未消失,宗教仍将长期存在,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此,高度重视宗教文明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的积极作用,化解消极因素,应是宗教工作的课题之一,也是统一战线工作应该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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