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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办法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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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教育(下旬刊)》|2019年第4期|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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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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