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廉政瞭望 >“民间借贷”之名难掩贪腐之实

“民间借贷”之名难掩贪腐之实

     

摘要

7月18日,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于鲁明被指“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这一情节引人关注。何为“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在交流互动板块予以解释,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党员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从管理和服务对象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关于“大额回报”的标准,要结合当地收入水平、平衡同类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认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