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安徽史学 >试论宋代士大夫的一种从政精神——以范仲淹“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为中心

试论宋代士大夫的一种从政精神——以范仲淹“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为中心

     

摘要

范仲淹所云“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主要在于倡导士大夫做官要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勇于任事,敢于担当.这是一种宋代士大夫为官从政的现实准则,体现出积极向上的人生理念与处世精神.其形成原因大致包括民族传统精神、儒家思想影响、现实社会促动以及特殊个性等内容.范仲淹的言论身行和人格风范在宋代社会广泛传播,直接影响周围一些文官士大夫的处世态度,对改善当时的士风产生了一定作用.在当今社会,这种从政精神仍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