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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反劳动合同的归责原则

         

摘要

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之分.在具有明显依从性和隶属性的劳动关系中,若对双方当事人一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易为用人单位提供逃避法定义务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口实;若一体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又会同时加重劳动者承担责任的风险,将其推向更加困难与无助的境地.只有对双方当事人区别对待,即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时,采过错责任原则,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时,采严格责任原则才真正符合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与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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