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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船(防止空气污染)规例》答疑

             

摘要

@@ 编者按:按照国际环保条约的有关要求,香港政府于2008年6月1日始,对驶入香港海域的内地沿海、内河船舶将依照香港法例第4131附属规例<商船(防止空气污染)规例>(以下简称规例)的要求开始实施生效,据与香港海事局有关部门协商,<规例>仅适用于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主机单机功率大于130 kW的柴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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