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大观周刊》 >关于提供手淫服务能否认定为卖淫的思考

关于提供手淫服务能否认定为卖淫的思考

     

摘要

对于提供手淫服务此种新兴的性服务方式,由于法律尚未明文规定,不同法院对之定罪与否的态度亦不同。本文拟从卖淫的刑法界定为切入点,通过对不同界定进行评析得出,刑法意义上的卖淫具有狭隘性,提供手淫服务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将其定性为卖淫类犯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