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2008年春季学期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2008年春季学期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

         

摘要

正鄂价费[2008]37号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08年春季学期开学,我省在全部免除农村(含县镇、农场、林场,下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的基础上,全部免除教科书费。为了进一步明确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切实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坚决治理乱收费,确保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现就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