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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十一五”时期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

         

摘要

cqvip:各区县教委,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推动首都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首都教育2010年发展纲要》、《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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