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金融》 >认真做好干部“双聘”工作 推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认真做好干部“双聘”工作 推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摘要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探索干部管理的新路子,自1990年8月始.我行根据省分行《关于在基层行处实行“双聘制”的若干规定》精神,对全辖8个支行、办事处和2个营业部的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对一般干部实行聘用制。在首次聘任中,原来是科长、分理处(储蓄所)主任被聘的121人,一般干部被聘任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的41人。另有11名不称职的中层干部落聘,有61名一般干部因违章、违纪、上岗考试不合格被试聘用。经过两年聘任聘用期限内的严格考核,有不称职或有其它问题被解聘的5人,一般干部被聘任为中层干部的23人。首次聘任落聘的11名干部中,有4名被重新起用。一般干部因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被解聘、除名的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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