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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税法立法程序

     

摘要

美国的立法部门(国会,包括下设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职能是制定法律(包括税法)。执法部门(总统、内阁及下属的司法部、财政部等)的职能是执行法律(包括税法)。司法部门(法院,包括最高法院)的职能是解释法律(包括税法)。美国税法的产生是由下面三种方式形成的:第一是国会制定的税法条款;第二是纳税人与政府对某一具体的税法条款有不同解释,可将分歧提交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对此条款的解释,即成了关于此条款的法律规定;第三是若国会不同意最高法院的解释,可以修正税法条款或废除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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